生效日期:2025年7月10日
1. 前言
1.1 使用條款之目的
本《一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使用條款」)旨在規範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使用網站之條件。該網站可透過網址 taiwanhousing.tw 存取(以下簡稱「本網站」),並由微型企業 Florian Martinet(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予網際網路使用者使用。
1.2 出版商識別
使用者特此知悉,本網站之出版者為本公司,詳細資訊如下:
Florian Martinet
SIRET 編號:812 150 829 00024
總公司地址:50 route de Corbas, 69780 Mions, 法國
歐盟增值稅號(Intra-community VAT):FR 0812150829
法律或客服相關詢問請聯絡:contact@taiwanhousing.tw
1.3 出版總監
網站的出版總監是 Florian Martinet 先生。
1.4 聯繫公司
用戶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聯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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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簡單的信件寄至上文第 1.2 條所指定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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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電子郵件使用 聯絡表
1.5 網站託管
本網站之主機服務由以下單位提供:
Amazon Web Services EMEA SARL,法國分公司
地址:31 Place des Corolles, 92400 COURBEVOIE
電話:01.46.17.10.00
2. 定義
在本使用條款(T&Cs)中,下列名詞使用大寫時,其意義如下:
「刊登者」:指與本公司簽訂契約,於本網站上刊登不動產租賃和/或買賣廣告之自然人或法人。
本網站允許使用者瀏覽由以下類型刊登者所提供的不動產銷售與租賃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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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法國《Hoguet 法》第 70-9 號(1970 年 1 月 2 日)持有房地產仲介或管理執照之不動產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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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人(No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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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從事房地產仲介業務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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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執達員(Bailif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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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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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
本網站亦提供由個人刊登者所提供之住宅租售廣告。所謂「個人刊登者」,係指以純粹個人、非營利性質使用本服務之自然人,且其行為並非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房地產專業人士。此類廣告於網站中將標示為「個人刊登」。
內容:指由非本公司之第三人於本網站上所發布,且公開可見之內容,亦可能被使用者或服務接收者檢舉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房地產廣告內容、刊登者個人頁面資訊、廣告,以及留言評論等。
非法內容:指本身或與某項活動(例如產品銷售或服務提供)相關之資訊,無論其目的或性質為何,如違反歐盟法律或遵循歐盟法律之會員國法律,即屬非法內容,依據《數位服務法規》(Digital Services Regulation)之定義辦理。
資料:指依據歐盟第 2016/679 號規則(即 2016 年 4 月 27 日歐洲議會與理事會關於自然人個人資料處理及其自由流通之保護規則;通稱「一般資料保護規則」或 GDPR)第 4 條所定義之個人資料。此類資料包括使用者主動提供給本公司,或本公司於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應用程式與/或服務時所蒐集之資料。
刊登規範:指適用於廣告刊登之規則,可透過 此連結 查閱。
網站:指由本公司發布並營運之互動式電子服務平台,主要可經由網址 taiwanhousing.tw 存取,並提供各項服務之入口。
伺服器:指用於提供應用服務、擁有大量儲存空間之電腦系統,負責儲存檔案。
網站伺服器:指承載本網站並提供相關服務功能給使用者之主機設備。
服務:指由本公司於本網站上所提供之各項服務(詳見本使用條款第 4 條),包含透過通知、電子報、行事曆,或裝置端功能所延伸之服務。
使用者:指任何以純粹私人用途造訪本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之自然人。
3. 本條款適用範圍、接受與修改本使用條款
3.1 本使用條款旨在規範使用者透過本公司網站和/或應用程式所使用之服務的條件與權利。
本公司所提供並供使用者使用的所有服務內容,皆已於本網站上詳列說明。
3.2 凡訂閱、造訪或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使用者無條件接受本使用條款之所有內容,並不得主張異議。
3.3 本使用條款可能會進行修改,適用的條件為使用者於訪問公司網站及/或應用程式當日生效且可查閱的版本。重大更新將透過電子郵件或網站通知。
4. 服務的存取與可用性
4.1 服務說明
本公司於網站上所提供之服務,旨在協助使用者更順利地搜尋、買賣與 / 或租賃不動產,並可免費使用下列服務:
1. 建立個人帳號的功能:
使用者可透過建立個人帳號,設定個人化搜尋條件,並查閱符合條件的買賣/租賃物件。此外,亦可透過電子郵件接收新上架的相關物件資訊。
建立帳號後,使用者將擁有一組唯一識別碼與個人密碼,並承諾妥善保管、不得轉交第三方。
僅限使用者本人使用該帳號與密碼登入與使用服務。
凡透過該組帳號與密碼登入之任何行為,皆視為由使用者本人所為,並由使用者自行負完全責任。
若帳號識別碼與密碼遭遺失、盜用或出現其他可疑行為,使用者應盡速通知本公司,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本公司收到有效通知後,將重新發送新的登入資訊,並提醒使用者應妥善保密。
2. 搜尋服務與房源瀏覽功能:
使用者可瀏覽租售物件資訊,並依照需求篩選條件進行查詢。
3. 存取刊登者聯絡方式:
使用者可存取刊登於網站上的不動產廣告之聯絡資訊。
4. 與刊登者聯繫的功能:
網站提供留言與聯絡按鈕功能,使使用者得以與刊登者(如房仲或屋主)直接聯繫。
5. 建立租屋申請資料檔案(以下稱「租屋檔案」)的功能:
欲租屋之使用者可建立一份租屋檔案,並提供給刊登者(若為個人屋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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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使用者可從個人帳戶頁面或個人租屋廣告詳情頁進入租屋檔案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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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使用者須先建立帳號並登入後,方可建立租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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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使用者需提供以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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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聯絡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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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及(共同)承租人或保證人的個人與職業狀況,以及收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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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簡介與租屋需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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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該等資訊皆為使用者自願提供,屬自我陳述性質,本公司不會進行查核或審核。
本公司不會主動管理或介入租屋檔案內容,亦不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或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 -
(v) 使用者可隨時於個人帳號中編輯、補充或刪除其租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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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該等資料僅供使用者建立與管理其租屋檔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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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建立租屋檔案與提供給刊登者的功能均為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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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使用者可於申請表中勾選授權,明確同意將其租屋檔案提供給刊登該物件的刊登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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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刊登者是否查閱或聯絡使用者,完全由其自行決定。本公司不參與租屋人選之篩選,也不介入使用者與刊登者之間的溝通、討論或交易。
網站上之服務內容可供進一步參閱,使用者知悉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可能隨時調整或擴充。
使用者知悉並同意,本公司僅提供技術平台以便利使用者與刊登者之間的連結與聯繫,其角色不包括參與使用者與刊登者之間的任何協議、關係或後續互動,亦不對雙方之間的關係或協議承擔責任。
4.2 獲得服務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僅可透過本公司網站以線上形式自由存取,並完全免費使用。
4.3 服務的可用性
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確保其網站與服務能全年無休、每日 24 小時提供使用,不論是否進行網站、應用程式、伺服器或服務本身之維護作業。在此情況下,本公司之義務屬於「努力義務」(obligation of means),而非結果保證。
本公司保留於任何時間,無須事先通知使用者,得暫時或永久修改、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之權利,且無須對使用者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儘管本公司致力於維持服務之持續性,惟鑒於網站主機服務性質之特殊性與技術環境之複雜性,本公司於本條款下仍僅負「努力義務」。
因此,若因非本公司可控因素(例如外部技術供應商或第三方平台之問題)導致服務連線緩慢、暫時無法存取或其他技術問題,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4 付款與第三方金流服務商
本網站部分服務可能需支付費用。所有付款均透過第三方金流服務商 Stripe 安全處理。當您使用需付款的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 Stripe 的服務條款及隱私政策。
本公司不會儲存或處理用戶的完整付款資訊(例如信用卡號碼)。所有付款資訊皆透過加密連線直接傳送給 Stripe,並依據相關法律(包含 GDPR 與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進行處理。
除非另有明確說明,否則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如對付款有任何疑問,請先聯繫 Taiwan Housing:contact@taiwanhousing.tw
4.5 與合作夥伴的資料共享
經您明確同意後,本公司得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特定合作夥伴,例如銀行或房貸機構,以協助您申辦相關服務(如房貸)。我們將在共享任何資訊前,先取得您的同意,且您可隨時透過聯繫我們撤回同意。
5. 數位服務規定
5.1 平台活躍接收者數量聲明
依據《數位服務法》第24條第2款規定,我們會統計服務的月均活躍用戶數。
我們將定期檢視統計數據,並於全年持續在此頁面公布最新資訊:統計資料
5.2 政府機關聯繫窗口
如有主管機關需與本公司聯繫,請透過以下單一聯絡窗口:contact@taiwanhousing.tw
官方語言:法文、英文、繁體中文
5.3 使用者聯繫窗口
平台使用者可透過以下方式聯繫本公司:contact+support@taiwanhousing.tw
5.4 內容審查與非法內容防制政策
作為一個提供房產廣告刊登服務的平台,本公司僅扮演技術服務提供者之角色,並依據 2004 年 6 月 21 日第 2004-575 號法案第 6-I-7 條之規定,對於廣告刊登者所張貼之廣告與內容,無法也不應主動進行全面性之監管或法律性質之判斷。
因此,本公司無法保證所有使用者或刊登者上傳之內容均為合法,並建議使用者參閱平台上所提供的防詐提醒文章,以強化資訊判別意識:https://taiwanhousing.tw/en/blog/tips-to-avoid-scams
然而,為保障使用者安全,本公司仍已建立數項內容管理機制,主動監控並因應非法內容之出現。
1. 自動化內容審查技術
本網站上的內容初步將透過自動化內容審查系統進行檢測,判斷是否可能違反本條款或「刊登規範」。
系統會分析內容中的多項元素,例如關鍵字、說明文字及資訊一致性。若未偵測到違規情形,該內容將直接發布;若系統判斷內容可能違規,則將轉交至內容審查團隊進行人工複查,或在高風險情況下直接移除該內容。
若內容未被發布,相關內容提供者將透過電子郵件收到通知。
2. 內容審查措施與決策原則
網站的內容審查團隊會在內容上架後,依照回報或主動審核流程,確認是否違反本條款、「刊登規範」或構成非法內容。
平台嚴禁任何違反法律規定、公序良俗、或可能冒犯使用者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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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與刊登物件無關之語言或描述,或為外語內容且與物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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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虛構房源或建案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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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或意圖誤導使用者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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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政治、宗教、仇恨等偏激言論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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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物件無關或未經授權之圖片(包括侵權、情色內容);
審查團隊的任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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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平台內部主動標記或抽查的內容進行人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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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使用者或刊登者透過「非法內容通報機制」所提出之通報與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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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使用者透過「內部申訴機制」針對已移除內容所提出的異議。
若審查人員確認內容或帳號違規,可能採取以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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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或永久刪除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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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該帳號的使用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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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封鎖或永久移除該帳號(含疑似詐騙帳號)。
本公司將依據違規風險與嚴重程度,評估是否採取限制措施。若違規情節重大,或同一帳號多次刊登違法內容、或多次提出惡意或無根據的通報,亦可直接予以移除或限制。
3. 非法內容通報機制
所有使用者皆可透過本網站的「檢舉」按鈕,提交違法或違規內容之通報。
該按鈕位於各內容附近,點擊後將開啟回報表單,請使用者儘可能完整填寫。
公司將於合理期限內審核通報內容。
使用者應秉持善意進行通報,不得濫用該機制。若發現使用者濫用通報系統(如大量提交不實通報),本公司有權限制或刪除其帳號。
根據 2004 年 6 月 21 日第 2004-575 號法案第 6.I.4 條規定,若任何人明知所檢舉之資訊不實,卻仍向平台通報以圖利己者,將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最高 15,000 歐元罰金。
4. 內部申訴處理機制
若使用者對公司就通報內容所做之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決定通知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回覆該通知信提出異議。
該異議將由內容審查團隊重新審查,確認是否維持原決定。
5. 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
使用者亦可選擇將本公司之內容審查決定,提交至經認證之《數位服務法案》所規定的替代性爭議解決機構(ADR),或向具管轄權之法院提出訴訟。
5.5 使用者責任
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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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並僅為個人用途使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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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您的登入憑證(帳號與密碼)機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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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任何詐騙、非法或有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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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授權不得擷取、轉售或重製網站內容
若您違反上述條款,我們可能會暫停或刪除您的帳號。
6. 保證、責任與不可抗力
6.1 使用者保證
使用者在使用本公司網站時,聲明、保證並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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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善意、合理的方式存取及使用本網站及服務,且不得違反本使用條款規定,僅限於個人非營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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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本公司未提供之設備或軟體,意圖或實際干擾本網站及服務正常運作,或擷取、修改、查閱網站全部或部分內容(包括暫存或緩衝記憶體),即使僅為個人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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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為非法目的或意圖損害本公司名譽形象,或以任何方式侵害本公司及第三方權利(尤其為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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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直接或間接販售本網站服務、其存取權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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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公司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及媒介,全部或部分重製或再利用本網站內容,特別是用於商業、集體或個人非授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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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利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或資料以未經授權之形式用於直接或間接商業或個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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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例外規定外,不得為私人目的重製或展示本網站內容,特別禁止用於第三方直接或間接行銷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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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限制他人存取或使用本網站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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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網站服務或內容中任何資訊,包括暫存或緩衝記憶體中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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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違反刑法第323-1至323-7條關於「駭客」行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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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利用本網站其他使用者之電子郵件或聯絡資訊進行大量寄送垃圾郵件或其他騷擾行為。
若使用者違反上述任何一項義務(此處條款非為完整列舉),使用者同意並承認本公司有權不經事先通知,單方面拒絕使用者全部或部分網站之存取權。
6.2 公司保證
本公司透過其網站,向使用者提供若干服務,以協助其進行房地產相關計畫。
使用者充分了解,本公司無法保證其以下事項的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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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使用者向刊登出租及/或銷售房地產廣告之廣告主提出聯繫請求後所得到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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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欲於網站上瀏覽之出租及/或銷售房地產廣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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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更廣義上,使用者的具體需求。
本公司對於資訊及數據的準確性,以及對該等資訊與數據的使用不承擔任何義務。故本公司不就網站內容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
特別地,關於服務所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並不得視為具有約束力或最終確定之產品或服務報價,該等報價須視為受其他合約條件之接受與約束。
本公司不負責廣告主在網站上提供資訊的可靠性及相關性,該等資訊均由廣告主全權負責上線及發布。
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促成使用者與透過網站提供服務的廣告主之連結。
本公司不保證使用者與該等廣告主間會達成任何合約關係。
使用者同意並承認,本公司在使用者與廣告主之間的交流與交易中,任何時候均不介入,亦不充當調解人角色。
因此,無論基於侵權或合約責任,本公司均不對使用者與廣告主之間因締約、未締約、執行、解除或調解任何合約關係所產生之任何性質的爭議及其後果負責。
最後,本公司並非信用機構,且其介入僅限於將使用者與網站廣告主做連結,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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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經由服務與廣告主連絡後,廣告主所提供建議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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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機構或合作經紀人對使用者融資申請之正面、負面、默示或明示回應,
本公司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6.3 責任限制
(i)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其對本網站及服務的使用。
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因使用者違反本網站及/或其所提供服務規範而遭受的訴訟或法律程序負責。
使用者同意並承認,若因其不當使用服務及/或網站,而導致對本公司提出任何索賠或訴訟,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責任。
本網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網站的超連結。
(ii) 考量該等第三方網站內容變動迅速,本公司無法對第三方網站所發布可能違反現行法律及/或規範之內容負責。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亦不對以下情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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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因公共電力網路故障、電信網路斷線、因公私營業者(包括使用者自身)所致之網際網路連線中斷等原因無法使用,尤其因罷工、風暴、地震或其他具有不可抗力特性的事件所致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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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不符合本條款使用規範下使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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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現行法規範圍內,對於任何間接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利益損失、資料流失或其他無形資產損失,即使本公司已被告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且該損害係因(i)使用或無法使用服務,或(ii)未授權使用者存取該等服務所致。
(iii) 本公司不對使用者電腦設備或其網際網路連線於存取本網站及相關服務時發生的任何故障或問題負責。
具體而言,本公司無法保證使用者於存取服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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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及/或使用者電腦觀看影片時之存取速度與緩衝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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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發布於網站上租賃及/或銷售房地產廣告所附之文字、資訊、描述、照片及影片之品質。
6.4 不可抗力
若因《民法典》第1218條(經2016年2月10日第2016-131號法令修訂)所定義及法庭判例解釋之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公司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天然災害、火災、電信網路或電力網路故障或中斷,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7. 客訴與技術支援
如需任何與技術性質或本網站所提供服務運作相關之資訊,使用者請參考網站上的「聯絡我們」專區,或依本使用條款第1.3條所列之聯絡方式提交您的申訴。
8. 智慧財產權
8.1 公司網站著作權
本公司為網站整體架構及其內容(包含文字、標語、圖形、影像、影片、照片及其他內容)之智慧財產權所有人或授權使用人。
依照智慧財產權法第一編規定,未經本公司明確事前授權,禁止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媒介,對本網站及其內容和/或服務進行重製、翻譯、改作、變造及全部或部分利用,否則構成侵權行為。
同時,未經授權使用本網站及其內容和/或服務者,將承擔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
本公司僅提供網站及服務於網際網路上供使用者以電腦或相當終端設備,連結電信網路並使用瀏覽器(如Internet Explorer、Mozilla Firefox等)或行動終端(如Wi-Fi、3G/4G等)存取。
除前述情況外,任何其他使用本網站及/或服務之行為,均視為侵害本公司公開發表權利。
8.2 商標識別
本網站所提及之本公司及其商業合作夥伴之商標、標誌、公司名稱、縮寫、商號、標誌及域名,均為識別標誌,未經權利人明確事前授權,不得使用。
任何未經授權之全部或部分使用上述標識,均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並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8.3 資料庫權利
使用者不可撤銷地承認,本網站及服務構成一個或多個由本公司製作並依據智慧財產權法第L.341-1條等規定管理的資料庫。
依照智慧財產權法第L.342-1條規定,禁止使用者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將網站及服務中全部或重要部分內容,透過永久或暫時轉移、公開提供、建立競爭性資料庫或以未授權之方式利用、保存、重製、呈現等行為。
任何以未經授權之方式使用本公司資料庫內容,均屬嚴重侵權行為。
8.4 服務內容
使用者明確了解,使用本網站及服務不代表其取得任何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之轉讓或授權。
使用本服務僅限於私人及個人使用,且須遵守本條款及智慧財產權法第L.122-5條第2款規定。
嚴禁使用者將網站內容作為集體使用、重製、展示、轉售、交換、出租、轉讓、修改、改編、校正等行為,不論是否有償。
8.5 超連結
本網站所設置之超連結,供使用者連結至其他網站、應用程式及網路資源,對其內容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技術手段,對本網站內深層頁面設置超連結以繞過使用者識別機制或擷取網站內容,嚴禁使用「框架」技術,除非事先經本公司明確同意。
9. 反對資料挖掘權
依據歐盟指令(EU)2019/790號(2019年4月17日關於數位單一市場中著作權及相關權利之指令)及智慧財產權法第L122-5-3條之規定,本公司行使反對文字與資料採礦(Text and Data Mining, TDM)之權利。
於本條款中,「採礦」指任何自動化的擷取、收集及分析技術,旨在分析數位形式的文字與資料,以萃取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常數、趨勢及關聯性),採用之方式不限,包含機器人(robot)、資料擷取(scraping)等。
本項反對適用於本公司所提供存取之所有內容、資料及網站。
因此,本公司明確且全面拒絕其內容被用於以下目的(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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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礦、資料蒐集或交叉比對,及任何形式之資料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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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系統之開發與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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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軟體之開發。
10. 其他條款
10.1 通訊與證明
除本一般條款另有規定外,公司與用戶之間的通訊僅以電子郵件方式進行。用戶承認並同意,公司透過電子郵件及其網站所提供之資訊,於用戶與公司間具真實性。資訊之接收或傳送時間,以及接收資料之品質,以公司網站所載資訊或由公司電腦化程序認證者為優先,除非用戶能以書面證明相反。公司網站所提供之資訊證明力,等同於手寫簽署之書面正本文件。
10.2 完整條款
本條款包含公司與用戶間之全部義務。任一方未主張對方違反本條款中任一義務,不得視為放棄該義務之權利,未來仍有效。
10.3 部分條款無效
若本條款中一條或多條規定因法律、法規或具終局效力法院判決認定為無效或視同未訂定,其他條款仍保持全部效力及適用,惟若無效條款涉及實質內容且其消失影響契約均衡時,情形另當別論。
10.4 條款標題
若條款標題與內文條款間解釋有歧義,標題視為不存在,不具法律效力。
11. 消費爭議調解機制
依據《消費者法典》中關於友善解決爭議的規定,公司加入了法國電子商務與遠距銷售聯盟(FEVAD)所設立的消費者調解服務,聯絡資訊如下:
消費者調解員 FEVAD - BP 20015 - 75362 PARIS CEDEX 8 - https://www.mediateurfevad.fr
消費者在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訴後,若問題仍無法圓滿解決,可進一步聯繫調解服務。
詳情 點此 查詢調解方式。
12.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條款依法國法律管轄。但若用戶居住於台灣,亦可能適用當地強制性消費者保護法規。若發生爭議,雙方將先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法國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
13. 個人資料的保護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並遵循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及《個人資料保護法》(PDPA),使用者知悉並同意,本公司作為資料控制者,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期間,將依法處理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如需了解個人資料處理詳情及用戶權利範圍,請參閱本頁面上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此外,根據2014年3月17日第2014-344號消費法規,用戶有權拒絕未與其有持續契約關係的專業人士主動聯繫,方法為免費註冊Bloctel電話推銷反對名單。更多資訊請參考 Bloctel 官網。
14. Cookie
瀏覽網站時,可能會在用戶的電腦、平板或手機中安裝「cookie」檔案。欲了解我們的Cookie政策,請參閱 此連結 中的《Cookies政策》。
15. 提醒通知(Alerts)
用戶可在註冊時或於個人帳戶的「提醒通知」設定中管理希望接收的通知種類。用戶可自由選擇感興趣的通知,並可隨時取消通知訂閱。
若未作選擇,且於註冊時未提出反對,用戶可能會收到關於公司最新消息及與用戶曾瀏覽過的產品或服務相關的通知。
16. 聯盟行銷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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